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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关于征求《斑后修护护理水(乳、膏)》 《斑后修护护理面膜》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8-28  来源: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  浏览次数:0   复制网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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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根据《南宁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《斑后修护护理水(乳、膏)》《斑后修护护理面膜》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,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、严谨性和适用性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截止2024年9月18日之前。

各有关单位、相关专家:

根据《南宁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《斑后修护护理水(乳、膏)》《斑后修护护理面膜》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,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、严谨性和适用性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相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,并于2024年9月18日之前将“《斑后修护护理水(乳、膏)》征求意见表” “《斑后修护护理面膜》征求意见表”(见附件)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协会秘书处,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。
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!

联 系 人:徐  强

联系电话:13977116766

邮    箱:137685828@qq.com

附件下载

团标《斑后修护护理水(乳、膏)》编制说明.doc

团体标准《斑后修护护理水(乳、膏)》(征求意见稿).docx

团体标准《斑后修护护理水(乳、膏)》征求意见表.doc

团标《斑后修护护理面膜》 编制说明.doc

团体标准《斑后修护护理面膜》(征求意见稿).docx

团体标准《斑后修护护理面膜》征求意见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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