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》有关规定,现已完成《化妆品原料防晒功效评价测试方法》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(见附件1-5)的编制工作。为了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、严谨性及适用性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,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,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(见附件1-5)进行审查和把关,提出宝贵意见建议,并将意见反馈表(见附件6)于2024年12月22日前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,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及电话:冯飞 13840444729
邮 箱:ppcjh_2016@163.com
附件下载
icon_pdf.gif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《化妆品原料防晒功效评价测试方法》等5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.pdf
附件1-1 化妆品原料防晒功效评价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.pdf
附件1-2 化妆品原料防晒功效评价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.pdf
附件2-1 化妆品原料修护功效评价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.pdf
附件2-2 化妆品原料修护功效评价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 编制说明.pdf
附件3-1 化妆品原料祛斑美白功效评价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.pdf
附件3-2 化妆品原料祛斑美白功效评价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.pdf
附件4-1 化妆品原料抗氧化功效评价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.pdf
附件4-2 化妆品原料抗氧化功效评价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.pdf
附件5-1 化妆品原料祛痘功效评价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.pdf
附件5-2 化妆品原料祛痘功效评价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.pdf
附件6-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