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、《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对团体标准复审的规定,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对截至2024年底,实施满5年的团体标准(共6项)进行了复审,经牵头起草单位自评和专家组审评,形成复审结论:废止1项,继续有效5项。复审结论详见附件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
2024年12月26日
相关标准如下:
标准编号 | 标准名称 | 复审结论 |
T/ZHCA 001-2018 | 化妆品美白祛斑功效测试方法 | 废止 |
T/ZHCA 002-2018 | 化妆品控油功效测试方法 | 继续有效 |
T/ZHCA 003-2018 | 化妆品影响经表皮水分流失测试方法 | 继续有效 |
T/ZHCA 004-2018 | 化妆品影响皮肤表面酸碱度测试方法 | 继续有效 |
T/ZHCA 005-2019 | 化妆品影响皮肤弹性测试方法 | 继续有效 |
T/ZHCA 006-2019 | 化妆品抗皱功效测试方法 | 继续有效 |